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人民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2、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3、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财政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
5、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7、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8、负责管理全镇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全镇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财政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9、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2015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79人。年末实有人数147人,其中在职人员123人,退休人员2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1381.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381.5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381.59万元,较上年减少180.6万元,降低11.56%。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1.59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967.15万元,较上年增加80.5万元,增长9.07%。基本支出系保障我镇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414.44元,较上年减少60万元,降低12.64%。项目支出系我镇基本建设或行政事业方面。详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0.9万元,比预算减少10万元,降低19.64%。分项为:
公务接待费支出31万元,比预算减少5万元,降低13.8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万元,比预算减少3万元,降低23.2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PK”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79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169.9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水电费5万元、差旅费12万元,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5年,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我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稳定经济增长,推行减税降费,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机关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但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存在年初预算无法准确编实,年度预算执行中科目来回调整问题,如离休老干部医疗费,年初预算标准低,而年度支出大,申请追加资金下达前先要调整其他支出科目进行垫付,资金下达后再重新调回。这样导致支出科目来回变动,也影响到相应项目支出进度。因此,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附件:新邵县寸石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