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县监督所为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在县卫生局领导下,负责全县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所。采供血、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开展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卫生及饮用水的监测监督机构。
受卫生局委托,具体承担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批准证书的发放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组织工作。
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结果。
4、协助县卫生局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5、对卫生污染、中毒和放射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取证,采取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现场监督检查检测、采样。
7、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8、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9、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11、对本县卫生机构的督查和稽查工作。
12、承担上级和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5年我所内设股室6个,属参公管理单位。2015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数34人,与上年人数相同;其中在职人员34人,与上年相同,离休人员12人,与上年相同。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2105154.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73.6840万元,纳入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136.83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10.5154万元,较上年减少23.3906万元,降低10%。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5154.28万元,用于单位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1%。基本支出系保障我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1万元,比预算减少1.5万元,降低16.12%。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预算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3.25万元,比预算减少0.36万元,降低11.0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6万元,比预算减少1.64万元,降低2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PK”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5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3209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85.1944万元,其中办公费15.6239万元、印刷费2.408万元、水电费3.1664万元、差旅费4.4344万元,保证了厅机关的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5年,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我厅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稳定经济增长,推行减税降费,保障改善民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厅机关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但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存在年初预算无法准确编实,年度预算执行中科目来回调整问题,如离休老干部医疗费,年初预算标准低,而年度支出大,申请追加资金下达前先要调整其他支出科目进行垫付,资金下达后再重新调回。这样导致支出科目来回变动,也影响到相应项目支出进度。因此,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附件:新邵县卫生监督所
